中共泰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以下简称市委巡察组)对中共泰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开展了巡察。7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向工委反馈的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工委完全接受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巡察组向工委反馈巡察意见后,工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工委(扩大)会,全面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到巡察组指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全符合工委实际,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工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将贯彻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讲政治的态度、抓机遇的意识和敢担当的精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结合实际,成立由工委书记任组长、工委委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真正把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抓实落地。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整改工作由工委书记负总责,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泰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36项整改任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及时限要求,保证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工委书记在统筹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的同时,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担任12项问题整改的直接责任领导,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深入研究,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推进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高质量落实。
四是认真督促整改。针对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工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工委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扎实推进整改。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调度了解各责任部室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进展情况,并对整改工作给予相应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五是务实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根本,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以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完善了“第一议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中共泰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关于印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把巡察整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用力不足”方面
1.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创新理论,第一时间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8月11日,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以《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题再次进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挖掘学习深度、增加学习热度,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及时更新113位宣讲团成员信息,充实完善市直宣讲队伍,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宣讲团的作用,督促宣讲团成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宣讲工作,确保市直机关宣讲全覆盖,开展宣讲活动100余场次。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宣讲培训,8月9日,举办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宣讲交流推进会议,通过示范宣讲、经验交流等形式,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宣讲水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发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依托年初制定的《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制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下半年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安排意见》,将下半年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分为六个专题,结合主题教育读书班等学习平台,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已完成全部专题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并坚定不移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工委的各项工作中去。三是加强对市直机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作为首要内容,纳入举办的党员干部、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等各类培训班课程,邀请专家教授进行辅导授课。结合主题教育,抓住关键一级,对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全覆盖培训,推动新思想进机关、进支部。已举办市直机关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党员培训班,对部分科级党员开展示范培训,带动市直各部门单位对党员进行集中轮训。加强宣传业务工作培训,在工委举办的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上进行了《认真扎实做好宣传工作》的培训辅导,对市直机关党建宣传工作进行了讲解。
2.切实履行领导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职责。一是统筹谋划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结合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专题读书班,将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纳入读书班的重要内容,组织工委班子成员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家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推动市直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理论保障。二是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党建专题调研。印发了《关于开展调查研究提升“三个能力”的实施方案》,明确了17个方面的调研重点,制定了工委2023年调研选题和工作安排,结合市委明确的13个方面调研重点和省工委确定的2023年重点研究课题,聚焦制约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瓶颈短板,探索建立了班子成员牵头调研、部门专门课题调研、结合党建督查实地调研“三调研”工作体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到服务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的一线党组织开展调研,掌握真实情况和民情民意,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围绕“抓实四项工作,推动‘三个能力’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形成《关于提升机关“三个能力”做法的调研报告》,获全省机关党建优秀研究成果二等奖。组织开展市直机关优秀党建调研课题和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对市直部门单位报送的128篇创新案例和112篇调研案例,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表扬,激励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对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委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规定动作,树牢班子成员担当意识,推动提升攻坚能力。持续推进工委“抓工作规范、提三个能力”专项行动,工委领导班子带头学深弄通各项工作规范,带动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标准,改进工作作风,落实落细各项制度规范。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8月8日,召开工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调要加强调查研究,以一个问题解决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四是提高市直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将列席旁听情况纳入年度党建督查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的内容,严格督查落实情况,增强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重视程度,推动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提高学习质量,取得实效。为提高列席旁听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把握列席旁听工作重点,确保在列席旁听的过程中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根据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7月27日,召开了2023年市直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工作交流培训推进会,对未开展列席旁听工作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对目前掌握的一些部门单位中心组学习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列席旁听工作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进行梳理和说明,进一步深化了各部门单位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内容、形式等系统掌握,推动理论学习不断走深走实。
3.党建引领服务重点工作。一是主动赋能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工委领导班子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的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掌握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的一系列思路、决策,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化强市建设。加强组织引导,把“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做贡献”作为机关主题党日必选主题,部署近1500个市直机关党支部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到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最前沿送政策、送服务、送保障。二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百名科长大家评”活动,发挥市直机关纪律作风监督员的作用,每月开展一次明察暗访,确保参评单位全覆盖,督促有关单位强服务、提效能。加强日常评议,用好评议系统专项平台数据,工作专班成员每月底查核系统台账,及时提醒、补录,加大服务对象电话回访力度,确保回访率90%以上。积极倡导市直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理清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为优化营商环境作贡献。
4.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召开专题会议,强化意识形态引导,加强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2023年共召开4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全市意识形态工作夯基工程实施方案》、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舆情防范等内容。组织观看专题警示片,通过鲜活的违纪违法案例,引导大家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能动性。以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让每名班子成员进行自查自省、对号入座、彻底反思。二是强化制度落实,认真梳理各级出台的意识形态方面的规章制度,将中央、省、市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梳理、充实、存档,完善市直机关有关制度方案,为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及时查阅知晓、熟悉掌握提供便利条件,更好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汇总编印了市直机关《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市直机关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结合6-7月份开展的市委《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暨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深入掌握市直机关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具体指导整改。7月12日,召开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推进会,通报了实地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四个方面十三项具体问题,督促各部门单位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推进市委有关督查要求切实落实到位。三是强化阵地管控,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保密、舆论、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部署,把责任落实到部室,落实到具体的人。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自查自纠力度,全面查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形成《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敏锐性,加强对舆情信息的宣传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强化正面引导。在微信公众号、机关党建网和《泰山公仆》杂志中,定期发布正向舆论引导性新闻和文章,增强宣传阵地的影响力。举办舆情处置培训班,完善单位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站稳舆论阵地,8月31日,组织召开2023年市直机关意识形态暨舆情处置工作专题培训交流会,就做好舆情信息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对舆情信息报送、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交流,有效化解了各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本领恐慌”,强化了市直机关风险隐患防范和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年初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同步安排部署工委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听取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事项亲自过问、亲自研究、持续督促,抓好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督促指导。二是切实开展廉政谈话。结合工委实际,细化完善了《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廉政谈话实施方案》,方案详细明确了改进谈话方式,规定针对不同谈话对象,分别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等多种谈话方式进行。认真组织工委人员学习了廉政谈话实施方案,提高廉政谈话的思想认识,掌握廉政谈话的具体内容。对廉政谈话的谈话人和被谈话人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落实。谈话前,要求谈话人详细了解掌握被谈话人政治思想、履职尽责、作风纪律等情况,做好准备工作。谈话时,要求谈话人与被谈话人进行认真细致、目的明确的谈话,做到有针对性、区别性。谈话结束后,要求记录人和谈话人认真梳理谈话内容,做好谈话记录并签字留存,做到真实、完整、详细。三是提高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履职力度,结合市委对工委领导干部调整、市派第一书记轮换工作,增加纪检干部一名,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四是推动市直部门机关纪委机构建设。严格执行市委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市直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有关措施》(泰办发电[2022]24号),严格机关纪委书记人选把关,督促各机关党委优选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干部担任机关纪委书记,配齐配强纪检干部,推动机关纪委队伍力量壮大。加强对市直机关部门单位机关纪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指导机关纪委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业务,规范文书格式,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解决,截至目前,已答复来电来访业务咨询90余件。开展调研,自9月份以来,围绕市直机关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情况分别到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开展调研,梳理机关纪委建设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意见建议。
2.强化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职能发挥。一是加强对工委的监督,强化纪检监察工委对工委监督的职责意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真正把对工委的监督做实做到位。工委及班子成员积极主动接受监督,把工委的各项工作都置于监督之下。注重全过程、全流程监督。在实施各项任务目标的过程中、在事后的检查督查时,纪检监察工委强化了系统谋划、及时跟进,及时分析研判单位党风廉政情况,提出意见。运用多种手段提升监督实效。配合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高标准建成了机关工委政治监督活页。通过谈话提醒或者书面提醒,约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作出检查等手段,层层传导压力,提高了监督质效。二是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做好统筹兼顾,将市直机关层面的党风廉政工作同案件审理工作摆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整体效果。多措并举加强教育引导,减少违纪问题发生。用好泰安机关党建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走深走实,营造自觉遵规守纪浓厚氛围。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了《扛起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政治担当——泰安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违纪违法问题警示录》,组织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了《错位政绩观下的膨胀私欲》和《无所遁形: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典型案件警示录》,引导党员干部进泰山西湖等廉政教育基地自觉接受教育,同时,加大以案剖析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落实力度以及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市直机关部门单位机关纪委的领导,充分发挥市直机关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在协助本单位党组(党委)抓党风廉政工作方面的作用。三是促进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发挥作用,加大对市直机关部门单位机关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形成监督合力,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执纪水平。开展教育培训。5月份,举办了机关纪委书记培训班,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为机关纪委书记上廉政党课,对新任职机关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扎实开展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切实提高了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工委实际,建立健全了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范围内容、决策程序规则、决策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事项,印发至各部室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贯彻执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属于工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必须经工委班子成员以工委委员会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决策的民主、科学水平。严格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防止和纠正违法决策,按照决策程序和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业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组织实施,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注重决策前的调研准备,决策过程中的民主集中,决策实施中的跟踪问效,事后的总结奖惩,实现决策的全程监督。加强责任追究,对于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或者违反“三重一大”制度有关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保障“三重一大”决策落实到位。二是严格党费使用。强化党费管理及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提升规范采购意识。严格控制采购、印刷用品数量。建立使用留存领取簿制度,加强对发放物品、资料的核对。加强提醒,通过电话通知提醒的方式,与下拨党费使用单位逐一联系,督促其按时使用、应用尽用。加强事后检查,对资金有结余的,及时收回党费。三是严格工会费管理。对《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深入学习研究,详细掌握了工会经费的收入范围和支出标准,严格执行细则要求。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发挥机关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不够充分”方面
1.抓好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一是理顺组织体系,结合灯塔系统使用,更新市直机关党组织基本信息及党建工作考核管理平台信息。会同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党组织责任人一并加强对党员联系,做好教育管理。二是坚持政治标准,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学好用好“灯塔”发展党员纪实系统,加强档案材料审核,及时调度、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结合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专门讲授发展党员工作要点、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发展党员工作能力。三是持续培训轮训市直机关党务干部,牢固树立“狠抓培训、培训全员”的理念,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适当增加专兼职党务干部数量、培训班次和培训时长,2023年共举办5期培训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同时加强基础党务知识培训、形势政策教育、党史教育等,进一步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指导性。
2.提高工委机关党建工作标准。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了《关于印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经工委委员会讨论研究通过,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部室严格遵照执行,对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督促各部室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合规。二是强化制度落实。推进党支部工作制度化,严格按规定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相关制度。严格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党支部各种活动的原始记录,实现了党支部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根。
3.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激发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热情,严格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和省《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三晒一评一公开” 和干部待岗管理,班子成员带头述职评议,发挥表率作用,提升履责意识、担当进取精神。结合工委领导干部人员调整,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激发班子成员干事创业动力。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作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升争先晋位意识,提高工作标准。二是发挥领导干部“传帮带”作用,通过领导干部、部室负责人亲授亲讲、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年轻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利用部室负责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对年轻干部“手把手”帮,帮助年轻干部掌握工作技能,丰富工作方法,尽快成为工作的行家里手。注重给年轻干部压担子,强化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文稿起草、组织办会、协调沟通等能力培养。三是强化干部管理。结合工作需要、个人现实表现,加大内设机构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管理。学习执行有关规定,提高干部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巡察整改有欠缺,‘后半篇文章’做得不细不实”方面
1.提高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一是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及反馈问题涉及的政策、法规、制度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内涵要求。二是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整改期间,能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能够盯上靠上,一跟到底,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改落实进度,指导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进程,确保了整改工作出实效。三是对照建立的清单台账,认真分析巡察反馈的问题原因,对照整改措施,按照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同时,及时督促整改进程,加强日常调度,推动整改任务完成。
2.增强整改工作成效。一是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主题,坚持问题导向,进行深刻剖析,从实际出发制定整改措施,统一思想、增进认识,推动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指导,通过定期上报工作情况、调度检查、谈心谈话等方式,工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反馈问题的跟踪督办,促进工作质量整体提升。三是抓好持续整改,扎实开展主题教育,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市委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四是通过调查研究等形式,促进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2023年以来,工委组织开展了《市直机关群团组织建设情况调研》《在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中开展“强堡垒、勇争先、提三力、走在前”主题活动的研究》等调研活动,深入多个单位,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了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部门单位在工作性质、工作重心、职能定位等方面的差异,针对相关部门单位在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指导性建议,真正发挥好“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作用。
3.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一是强化制度落实。结合此次巡察反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紧盯工委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全面梳理工委各项工作制。进一步推进“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印发《中共泰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办公室采购及招标工作,提高工委财务管理水平,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采购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工委“三重一大”事项,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健全完善了党内监督制度、权利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二是强化制度意识。要求工委全体人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和检视整改相贯通,持续跟进学习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的机制方案,在“常”与“长”上做文章,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经过集中整改,工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一些深层次问题仍需持续研究解决,一些长效机制仍需持之以恒探索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机关党建的职责定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深化问题整改。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初见成效的整改任务,长期坚持,紧盯不放,积极推进;对正在整改的任务,持续跟踪问效,加快整改速度,确保按时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统筹推进,真正把巡察反馈问题改细、改实、改全面。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举一反三,坚持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常态化,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把本次整改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好、落实好,针对各类规章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持之以恒修改完善,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四)突出主责主业,提升党建质量。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机关党建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为总抓手,紧密结合市委中心工作,认真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通过各类丰富的党建活动和组织形式,引导市直部门单位找准机关党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定位,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强有力的党建引领汇聚起“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的强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38-6991762;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A4045;电子邮箱:jggw6991762@163.com。
中共泰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