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直机关党员“一岗双责”承诺践诺评定表
时间:2016/06/28
填 表 说 明
1.根据《关于在市直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制定本表。
2.此表在党员作出“一岗双责”承诺践诺措施后,由所在党支部保存;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的承诺践诺责任表,报市直机关工委保存。
3.年底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将此表发给党员本人,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方式,对机关党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评定考核。各机关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的评定考核按照“一岗双责三联评定”机制进行。
4.党员、机关党组织“一岗双责”承诺践诺评定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1、封皮及填表说明
2、承诺践诺责任书
3、党员评议表
4、党支部述职
5、部门单位述职









